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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達州開出首張反詐“罰單”!

    2023年02月09日 13:21 新浪四川城事 

      自2022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實施以來,該市達州公安依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以實際行動守護群眾“錢袋子”。近日開出了全市首例“反詐”行政處罰決定書。

      近日,達州市公安局達川區分局開出涉嫌個人出借銀行卡違法犯罪的反詐罰單,達川區居民胡某、吳某因非法出借銀行賬戶被達川警方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據胡某、吳某交代,2022年12月至今年1月,胡某、吳某分別將自己的銀行卡交給其朋友王某(另案處理)進行“跑分洗錢”,胡某、吳某明知他人可能會利用其提供的銀行卡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將自己的銀行卡及支付密碼交由對方使用,“跑分洗錢”流水分別為13990元、21794元,共計35784元。目前,該二人通過買賣銀行卡等手段非法獲利1400元。

      胡某、吳某出售自己的銀行卡進行“跑分”,其行為已經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分別對胡某、吳某行政拘留十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來源:達州市公安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不得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上述卡、賬戶、賬號等。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卡及對公賬戶等,均是違法犯罪行為!違反上述規定的,將被沒收違法所得,由公安機關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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