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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川一男子“造黃謠”,拘??!

    2024年09月20日 10:56 新浪四川城事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科技的進步,網絡讓人們的生活更加方便快捷。然而,一些“惡意”也通過網絡肆意傳播,“造黃謠”就是其中一種,嚴懲!嚴懲!必須嚴懲!

      9月6日,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區分局東城派出所接轄區群眾曹女士報案稱,自己被人在網上“造了黃謠”,對其日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接警后,分局東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經查,2023年至今違法行為人鄭某某將其同學曹某某、彭某某、宋某等人發布于朋友圈的個人視頻、圖片進行截取,利用ps加工制作成不雅圖,先后多次在某網絡平臺上發布,對曹某某等人的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目前,鄭某某因侮辱誹謗等違法行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來源:達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

      被“造黃謠”后我們應當如何做?

      共筑清朗網絡空間

      當我們遭受了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固定證據,收集謠言內容的相關錄音、錄屏、微信記錄、朋友圈截圖等證據;如果是網絡謠言,可對造謠者的昵稱/ID、視頻播放量、轉發量、點贊量、自己社會評價降低、工作受影響等等進行截圖或錄屏;如果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可提供就醫記錄、醫生診斷證明。有條件可以用公證軟件或者到公證處,對證據進行公證。

      消除影響,可立即聯系相關平臺,向平臺投訴,要求刪除或屏蔽相關內容。

      及時報警,若情況嚴重,應迅速聯系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保存的證據材料,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處理。

      尋求法律救濟,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依據《民法典》相關條款,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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