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四川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已作好銜接,省財政自籌以及中央財政補助一共34.62億元資金,將全部用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發放,在本月內,全省教師“績效工資”將足額兌現。該省明確了教師績效工資構成,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9月15日《新消息報》)
自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新政出臺之后,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的“大哥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率先受益。因為手持《國務院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的“尚方寶劍”,各地教育部門走在了其他事業單位的前列,優先實施績效工資這一普惠政策。最近,繼江蘇、重慶等省市決定開始兌現教師績效工資之后,四川省也明確表示9月底全省教師績效工資將足額兌現。對于這些省市的教師來說,可謂是一大福音。
然而,在全國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改革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的時候,率先實施教師績效工資的省市,也只能“摸著石頭過河”,難免會各自為政,花樣百出。如江蘇省明確規定教師績效工資與師德掛鉤,但沒有用具體數據闡明所占的比重;而四川省雖然明確了教師績效工資構成,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但是,對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尚待明確區分。
筆者認為,實施教師績效工資普惠政策,尚需配套措施跟進,否則,就會執行有誤,人為地制造不公平,引發新的社會矛盾。比如,如何平衡地區與地區、學校與學校之間的差異,怎樣消除城市與農村之間的差別,就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再如,從江蘇、四川等省實施教師績效工資情況來看,師德考核,將成為教師績效工資的重要標志,那么,如何將師德這個“質”,轉化為與教師績效工資掛鉤的“量”呢?這就需要有一個細則進行明確和規范。
由此,筆者建議,各地不必急著兌現教師績效工資,去搶“全國率先”的風頭。當務之急是跟進配套措施,制定教師績效工資實施細則。而細則的公平性、科學性以及可操作性,是確保教師績效工資普惠政策順利推進的關鍵。 (張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