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自主選拔錄取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綜合素質優秀,德智體全面發展,學習成績高中三年排名均在年級前5%之內(國家級重點中學年級排名前15%)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未能充分滿足以上條件,但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特殊興趣、愛好和特殊專長、潛質并在某一學科領域已經取得一定成績,有一定獨到見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即“雙特生”,也可報名。
“雙特生”選拔錄取辦法見本簡章的第五條。
二、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四川大學招生信息在線網站”,進入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系統將生成“四川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申請表”, 用A4紙打印申請表,由所在中學蓋章(照片須蓋騎縫章)。報名于2009年12月20日截止。申請表上連續三年的成績須由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填寫,并由中學校長簽字蓋章。
2.申請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a。四川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申請表;b。中學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c。個人陳述(須是本人撰寫并用鋼筆手寫,字數在1000字以內)。
3.郵寄材料:申請資料于2009年12月22日前(以寄達日期為準)寄至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川大路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610207),信封上請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4.我校收到申請材料后,將盡快在報名系統中通知考生。請考生注意查詢并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選拔程序
1.資格初審:結合我校學科特點,根據考生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
2.考核測試:初審合格的考生,我校將組織統一的筆試和面試。
3.公示:相關中學須將我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入選者在本校公示,公示后無異議者,請中學校長簽字并反饋我校,由我校報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公示,同時在我校招生網站上公示。
四、錄取辦法
考生須在各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第一志愿的第一順序報考我校),并服從專業調配。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入選者必須參加高考、體檢合格,才能享受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錄取原則:被我校認定的自主選拔錄取人選,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四川大學在當地同類科目統招提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并在重點線以上,予以錄取;我校測試成績優秀者加20分選擇專業,其余加10分選擇專業;我校五年制專業加10分選擇專業;優惠范圍不包括長學制(七年制、八年制)專業、藝術類專業和基地班。因江蘇省實行新課改,滿分480分,所以被我校認定的自主選拔錄取人選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四川大學在當地同類科目統招提檔分數線下10分以內并在重點線以上,予以錄取,加10分選擇專業。
五、“雙特生”申請選拔錄取辦法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四川大學招生信息在線網站”,進入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頁面,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系統將生成“四川大學2010年雙特生申請表”, 用A4紙打印申請表,由所在中學蓋章(照片須蓋騎縫章)。報名于2009年12月20日截止。申請表上連續三年的成績須由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填寫,并由中學校長簽字蓋章。
2.申請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a. 中學校長親筆推薦信;b。四川大學2010年雙特生申請表;c. 本人申請并提供能證明自己特長、優勢的材料(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授權發明專利等);d. 對特長及優勢的個人陳述(須是本人撰寫并用鋼筆手寫)。
3.郵寄材料:申請資料于2009年12月22日前(以寄達日期為準)寄至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川大路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郵編:610207),信封上請注明“雙特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4.我校收到申請材料后,將盡快在報名系統中通知考生。請考生注意查詢并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未確認者視為放棄。
5.資格初審: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遴選委員會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和遴選,根據其特殊專長的基礎水平和真才實學情況進行初選資格認定。
6.考核測試:初審合格的考生,我校將組織相關學科領域的多名專家,舉行針對考生特長的水平測試和面試。
7.錄取辦法:考生須在各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第一志愿的第一順序報考我校),并服從專業調配。雙特生入選者必須參加高考、體檢合格,才能享受“雙特生”的錄取政策。
錄取原則:測試成績優秀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同類科目的提檔線可優先錄取;測試成績特別優秀且已取得一定的專業成就者,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同類科目的重點線以上,我校與生源所在地招辦進行協商破格錄取;測試成績出類拔萃且已取得較大影響和較高水平的專業成就者,經教育部批準破格錄取。我校錄取的“雙特生”,可在相關學科領域自主選擇專業,并納入我校拔尖人才培養體系,按我校“雙特生”培養辦法進行培養。
六、回執
被我校認定的自主選拔錄取人選填報完志愿以后,請將志愿表復印件及成績通知單復印件于2010年7月1日前(以寄達日期為準)郵寄或傳真到我處(傳真號碼:028-85993085),我校將以此為據,與當地招辦協商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非學校原因導致“無法錄取”的考生,我校不承擔責任。請沒有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也將志愿表復印件返回我處,以免耽誤您報考的第一志愿。
七、監督機制
1.中學及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和申請工作。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考生的認定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2.為保證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筆試、面試考核。測試結果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
3.審批通過的自主招生入選名單經考生所在中學公示通過后,我校將報教育部及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備案。
4.我校監察處將參與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28-85404020、85996161。
5.所有相關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八、本簡章由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5993085、85993089(兼傳真),
郵 箱:nic8401@scu.edu.cn">nic8401@scu.edu.cn。
網 址:www.gotoscu.org(教育網),www.scuzjc.net(公眾網)。
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
二○○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