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2010年保送生工作現已開始。作為一所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百年名校,我們真誠歡迎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我校。
四川大學招收保送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采取“中學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的申請方式。中學或學生可從四川大學本科生招生在線網(www.gotoscu.org或www.scuzjc.net)上下載申請表進行推薦、自薦報名。
一、招生對象
符合教育部規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申請程序
根據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學生須向我校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內容包括:
1、《四川大學2010年保送生申請表》(附件中點擊下載);
2、學校推薦信;
3、個人陳述(須本人鋼筆手寫體,1000字以內);
4、有關證書材料復印件。
請于2009年12月21日以前(寄達日期為準)將申請材料寄至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科(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川大路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科;郵編:610207;咨詢電話: 028-85993085,傳真: 028-85993089),信封上請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字樣。
三、考核錄取
1、確定資格:四川大學保送生考評小組將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參加我校保送生文化課目測試,測試的具體科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合格后,初步確定保送生人選名單,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最后確定保送生預錄人選名單。
2、專業安排:綜合考察學生獲獎學科、級別、名次、平時學習成績及社會工作等情況,結合我校測試成績及學生專業志愿確定學生的專業(不含七年制、八年制專業及基地班)。
3、我校將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資格名單中復審預錄人選的保送資格,未在公布名單內的學生,我校不予錄取。復審合格者,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四、監督機制
1、為確保我校保送生選拔工作的嚴肅性,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招生監察領導小組將對學生進行全面審核和對保送生選拔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28-85404020、85996161)
2、保送生預錄人選須由考生所在中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錄取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3.所有考試信息均在四川大學招生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五、本招生簡章由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
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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