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無情

  手握拆遷款仍拒付撫養費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簡陽市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由陳某于2019年2月支付其子陳某某2014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撫養費3.35萬元;從2018年9月起,由陳某每月5日前支付陳某某當月撫養費600元至其獨立生活時止。該民事調解書送達生效后,陳某逾期未履行。2019年3月,陳某領取了36萬余元拆遷費,仍不履行撫養費。2019年4月,陳某某申請強制執行,簡陽市法院向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陳某既不報告財產情況也不履行支付義務。法院于2019年7月對陳某司法拘留15日,其仍不履行。2019年8月,簡陽市公安局對陳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立案偵查。2019年10月,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將到期應支付陳某某的撫養費支付至法院指定賬號。

  簡陽市法院認為,陳某明知應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載明的義務,在執行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典型意義]

  被執行人陳某對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案系撫養費案件,依法對被執行人陳某追究刑事責任,有力維護了社會公序良俗,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最

  惡意

  惡意轉移名下32間鋪面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王某在成都市金牛區法院起訴趙某、楊某等人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共計400萬元。同月,金牛區法院保全查封了趙某所有的位于瀘定縣的20間鋪面。2016年5月,金牛區法院依法判決趙某、楊某向王某歸還借款本金、利息373萬元及逾期還款利息。判決生效后,王某申請強制執行。2016年8月,金牛區法院受理了該執行案件,并依法向被執行人趙某、楊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

  2017年8月,趙某與楊某結婚,并于同月辦理了被保全查封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同時將原登記于其名下的18間鋪面以贈與方式登記至女兒名下。同年9月,趙某將楊某添加為其名下32間鋪面(包含被保全查封的20間鋪面)的共有人。2017年11月,趙某與楊某離婚,二人持離婚證明、離婚協議書將包括執行標的在內的32間鋪面全部登記至楊某名下。2018年1月至2月期間,楊某又將作為執行標的的20間鋪面以買賣方式轉移給第三人。王某認為,趙某作為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拒不履行,還將法院查封的財產擅自處分并過戶至他人名下。2019年1月2日,王某以趙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金牛區法院提起控訴。1月25日,金牛區法院決定對趙某進行逮捕。

  金牛區法院認為,趙某在明知應當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下,有能力履行而通過轉移財產的方式拒不履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中,趙某在被強制執行過程中,惡意轉移財產,其行為在現實中并不少見,已經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并且根據法律規定,申請人有權提起刑事自訴,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