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狗血

  擅自處置財產惹一身“刑”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彭州市法院依法判決陳某某、張某某向廖某某支付欠款8.4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陳某某、張某某未按該判決履行還款義務。2019年4月,廖某某向彭州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陳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等執行文書,并對其名下奧迪牌汽車一輛予以查封。隨后,陳某某到法院請求自行處置該車輛用于償還債務。經法院許可后,陳某某于同日與案外人劉某達成車輛買賣交易,并申請法院解除案涉車輛查封以完成過戶,同時向法院承諾最晚于2019年6月15日將售車款5.3萬元交至法院。然而,陳某某卻擅自授意買受人劉某分兩次將售車款轉入其欠款金額達14萬余元的信用卡中,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2019年7月和10月,彭州市法院先后兩次對陳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廖某某向彭州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陳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彭州市法院認為,陳某某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因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且履行了部分欠款,與自訴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取得諒解,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典型意義]

  本案系“拒執罪”刑事自訴案件,法院通過引導申請人提起刑事自訴,促使被執行人履行部分法定義務,并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有效維護了申請人合法權益。

  最

  奇葩

  承諾履行債務轉身就轉移資產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成都市青白江區法院對肖某某與程某某民間借貸一案進行了民事調解,載明程某某于2013年5月31日前歸還肖某某23萬元。調解書生效后,程某某未履行義務,肖某某向青白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程某某承諾將名下查封房屋拆遷后的拆遷款用于償還該筆債務,請求法院予以解封。2016年1月,程某某私自將該房屋出售,將房款據為己有,仍拒不履行。青白江區公安機關對程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立案,并于2018年11月將其抓獲。2019年3月,青白江區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青白江區法院認為,程某某明知應當履行法定義務,在執行中擅自處置財產,致使案件難以執行,損害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綜合考慮其近親屬代繳賠償款以及程某某坦白等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典型意義]

  程某某在案件執行過程中,欺騙申請人和法院,使其房屋被解除查封。隨后將房屋出售,將售房款據為己有。其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生效司法裁判的權威,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是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典型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