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屋”資助分兩種類別
《辦法》表示,“創新屋”的建設經費由市、區(市)縣及街道(鄉鎮)共同籌集。采用“先評選、后補助”方式由市科技財政資金給予補貼,所在區(市)縣及承辦單位應按照不少于1:1給予配套支持,街道(鄉、鎮)統籌做好日常運行和材料損耗費用等管理。
那么,對“創新屋”資助分為建設資助和活動資助兩種類別:
(一)“創新屋”建設資助:市科技局聯合市委宣傳部、市委社治委、市教育局、市科協對當年申報符合“創新屋”建設條件并獲得資助的單位命名為“蓉城社區創新屋”并授牌,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科普載體建設經費資助。
(二)“創新屋”活動資助:對已獲得“創新屋”命名,全年面向社區居民開放不低于200天;積極開展線上和線下活動,在社區居民休息日、節假日及全國科普月、科技周、科普日等期間積極舉辦系列科普主題、社區“雙創”活動,全年不低于10次;在持續資金投入、完善活動設施、整合資源、提升服務能力與水平等方面成效顯著的社區“創新屋”,每年根據年度綜合評價情況,對符合資助條件的社區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科普活動經費資助。
最后,《辦法》還表示,“創新屋”要實行動態管理,成都市科技局會聯合市級相關部門開展復核。“創新屋”的復核周期為三年,自命名之日起至期滿前3個月內由“創新屋”自愿提出復核申請,經復核,對有不履行科普義務或不參加復核等行為的,原命名的“創新屋”資格自動失效。此外,“創新屋”是深入社區開展群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科普活動,提升社區居民科學素養的重要陣地,是科普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符合規定的享受國家給予的有關科普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