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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新區,違規漲價銷售口罩的不法店家同樣面臨著法律的嚴懲。
1月25日下午14時,接群眾舉報,位于新世紀會展中心附近的某藥房銷售的N95口罩遠超市場價格。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春節應急執法隊立即響應,對該店進行突擊檢查。
經核實,該藥店銷售的“麗源”N95口罩現場未能出示產品的進貨來源、合格證明以及采購價格等相關票據。執法人員現場發放《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藥品價格自律的告誡函》,采取強制措施對相關產品進行查封,并立案開展調查。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部署開展全面監管工作,將對借疫情防疫之機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嚴肅依法從重查處。歡迎廣大市民積極拔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就在25日下午,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同步發布通告,通告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
一、在自主定價領域,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保持各類生活必需品、醫用防護用品等重要商品的正常價格水平,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嚴禁相互串通、趁機漲價;嚴禁不履行價格承諾、價格欺詐;嚴禁囤積居奇、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三、應加強自律,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消費糾紛。企業、行業協會等單位不得結成價格聯盟、串通漲價,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四、要嚴格保證生活必需品、醫用防護用品等商品質量,嚴禁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商品,嚴禁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