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職員工和學員健康卡

  摸清師生返校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

  《工作規程》要求培訓機構要針對教職員工開展疫情防控政策宣講、知識宣傳和防控技能培訓,提高教職員工自覺防控的意識和能力。在全市中小學開學之前,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面授等教學活動和其他線下聚集性活動。全市普通中小學開學后,須經過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方能開展線下培訓業務。

  此外,培訓機構要配備非接觸式紅外線測溫儀、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或手消毒劑等防護用品。設置相對獨立的觀察室,用以暫時留觀身體不適的教職工、學員及家長。

  同時,培訓機構應建立教職員工和學員假期行蹤和健康監測機制,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摸清師生底數,組織教職員工和學員填報《教職員工及學員健康信息采集表》,完成《外籍及港澳臺籍教師和學員情況統計表》。建立教職員工和學員健康卡,內容至少包括:師生返校前14天的身體健康狀況、密切接觸者身體健康狀況、返校前14天內是否有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旅居史、是否與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有接觸等。

  培訓機構應根據排查結果,制定師生分期分類復工復學方案,不得允許教職員工帶病復工、學員帶病復學,妥善安排因疫情誤課學員的網絡教學、補課或退費等工作。

  保持空氣流通

  通風條件不良的教室、活動室等暫不使用

  在復課復訓后防控措施中,《工作規程》指出,培訓機構要保持空氣流通,開窗通風,無學員或溫暖季節培訓時,實行全日開窗;寒冷季節有學員時,可在課前和課間休息期間開啟教室和走廊的門窗換氣,每日至少開窗2次,每次30分鐘以上。通風條件不良的教室、活動室和辦公室等暫不使用。嚴格執行消毒規程。

  此外,進入機構的員工、學員及家長等所有人員均須經過體溫測量,體溫正常方能入內,并佩戴口罩。禁止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癥狀(如發熱、乏力、干咳等)的人員進入機構。特別是在城市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辦學的機構,對出入機構人員應使用消毒劑對其手進行消毒,注重對反復進出機構人員進行消毒和測量。

  如發現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早期癥狀(如發熱、乏力、干咳等)和異常情況的,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將其帶到觀察室(相對獨立的隔離房間),向機構疫情聯絡員報告,在第一時間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續相關工作,并按照要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對不遵照規定擅自提前開課、復訓以及防護措施不到位而擅自開展現場培訓的機構,進行嚴肅處理,將機構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依法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對不按照要求進行報告、隔離的教職員工和學員,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限期改正;對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瞞報、緩報、謊報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張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