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了《成都市校外培訓機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要求培訓機構成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領導小組,法定代表人為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擔任組長。根據排查結果,制定師生分期分類復工復學方案,不得允許教職員工帶病復工、學員帶病復學,妥善安排因疫情誤課學員的網絡教學、補課或退費等工作。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

  落實“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根據《工作規程》,培訓機構要成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領導小組,法定代表人為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擔任組長,并落實“四個到位”:人員管控到位、防護用品到位、防控責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有多個教學點的校外培訓機構,每個教學點須確立防控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明確職責分工,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工作規程》要求培訓機構應制定和完善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開學準備工作方案,并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完善并實施五項制度:防疫工作開展情況每日向屬地教育部門報告制度、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制度、學員健康狀態監測制度、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制度、通風和消毒制度。做好學員健康管理、因病缺勤登記及追蹤、復課證明查驗、傳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等工作。

  《工作規程》提到,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培訓機構應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