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雷倢

  3月17日,針對網友們近來比較關心的人才公寓申請等問題,成都市住建局收集了17個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題:

  1。哪些人才可以租購成都市人才公寓?還須符合哪些條件?

  回答:

  人才公寓租售對象為《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的A、B、C、D類人才。區(市)縣可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將其認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納入保障范圍。

  人才公寓租售對象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才能租購人才公寓:

  (一)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簽訂單位與社會保險繳納單位須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工作,須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享受過其他住房優惠政策;在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工作,須在用人單位注冊地所在縣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在當地享受過其他住房優惠政策。

  (三)在住房限購期間,購買人才公寓須符合本市限購政策關于自有產權住房套數等相關規定。即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高新區南部園區、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購買人才公寓,兩人及以上家庭還須符合在全市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