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伍力)4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3月18日,鄭某(男,32歲)從境外入境,乘坐國內航班抵達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其間未如實填報境外旅居史。下機后,鄭某乘坐出租車直接返回其租住房中,后于3月20日自行駕車外出,21日返回。3月22日,鄭某經他人提醒,到社區申報并辦理健康證時,被工作人員發現,當即責令鄭某居家隔離,后其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調查認為,鄭某返蓉時隱瞞境外旅居史,未第一時間主動向航空公司、機場、社區等申報,違反了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之相關規定,鑒于其能夠主動認錯悔改,未造成現實社會危害,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鄭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示,當前我國疫情防控工作重點轉入“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境外抵蓉人員及國內重點地區抵蓉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抵蓉后第一時間主動申報,對于拒不服從緊急狀態情況下政府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故意隱瞞以及虛報謊報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