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將家中閑置煙酒禮品折價賣給商販?又是否想過這些被回收的煙酒禮品之后的去向?回收煙酒禮品的行為是否合法?
近日,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片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商標侵權案。成都一小商行因銷售了回收的白酒而陷入侵害商標權糾紛。最終雙方經法院達成調解,商行支付了賠償金。
侵權
小老板回收“國窖1573”
被瀘州老窖起訴侵權
2019年1月,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瀘州老窖”)的代理人與公證人員一起,到該商行以消費者的身份通過支付寶購買了2瓶外包裝標有“國窖1573”的白酒,送檢后經鑒定,該食品商行出售的2瓶白酒系假冒“國窖1573”商標的白酒。公證人員對全程進行了公證及證據保全。
后瀘州老窖以侵害商標權為由將該商行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其侵權造成的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70000余元。
近日,該案開庭。案件審理過程中,面對瀘州老窖主張的其侵害商標權的行為,該商行老板頻頻“喊冤”。
他稱,一般店里賣的都是瀘州老窖的特曲,很少賣“國窖1573”,店里賣的酒大部分都是從正規渠道進的貨,瀘州老窖的代理人當時購買的這兩瓶“國窖1573”可能是自己通過回收得來的;自己小本生意就想多賺點錢,折價收購“國窖1573”再賣出,一瓶酒就賺一兩百元,不可能給瀘州老窖造成上萬元的損失,況且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哪有那么多錢!
然而,該商行老板卻始終拿不出關于其售賣的2瓶“國窖1573”白酒的合法來源的證據,也無法提供其店鋪近兩年的銷售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