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商鋪時付了109萬元,可合同實際房款只有51萬多元?近日,有多名購買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柒公館負一層商鋪的業主向紅星新聞記者反映,自己所購買商鋪的實際價格比備案價高出1倍多,“中間的差價去哪里了?”在得知差價為地產銷售中介公司的“服務費”時,他們一致認為自己遭遇了“騙局”,并開始維權,希望能將中間方收取的服務費退還給他們。

  而商鋪的開發商則回應,該情況也是客戶投訴后才知曉,對于中間商在其商鋪銷售推介過程中的不法行為,將保留追究當事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多名購房者稱:購房服務費比房價高

  2018年11月,在得知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柒公館負一層有商鋪出售,劉女士于當月支付了109萬元,全款買下一間建筑面積為52.87平方米的商鋪。

  紅星新聞記者從劉女士建設銀行的交易明細中看到,2018年11月29日,一筆97萬元的款項匯入“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潤街”賬戶,加上她提前給的10萬元定金,以及通過支付寶轉賬的2萬元,共計付款109萬元。

↑劉女士轉97萬元至“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潤街”賬戶。↑劉女士轉97萬元至“成都華潤二十四城潤街”賬戶。

  據了解,當時銷售方承諾,業主買下商鋪后可以再簽署一份5年的“包租協議”,他們負責商鋪出租,業主可直接收租。而今年受疫情影響,包租方要求減租,減租幅度近50%。

  劉女士介紹,在和包租方四川震川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震川”)進行協商時,她打開商品房買賣合同才發現,合同中所標明的總房價為51.4134萬元,與自己實際所付的109萬元相去甚遠。“其余的房款去了哪里?”隨后,她被拉入一個維權群,群內有20余位業主。

↑劉女士的購房合同上,總房款為51.4134萬元。↑劉女士的購房合同上,總房款為51.4134萬元。
↑劉女士的商鋪備案價為51.4134萬元。↑劉女士的商鋪備案價為51.4134萬元。
↑劉女士的購房收據。↑劉女士的購房收據。

  在維權過程中,劉女士等業主稱,原來自己繳納的100多萬元房款中,僅有一半金額是房款,轉入華潤公司賬戶下,另外一半則轉入“成都途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途安”)賬戶下。而成都途安收取的這筆錢被公司方面稱為“服務費”或者“中介費”。

  劉女士表示,在購買商鋪時,銷售人員從始至終都沒有告知她所付款項里有“服務費”。她記得簽完合同后,所有票據和合同都被銷售人員收回,一段時間后才返還。劉女士說,返還后的合同她也沒有打開仔細看,直到今年開始為包租問題維權,她才知道所有票據寫的都是51.41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