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指當事人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企圖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同時也包括當事人隱瞞債務已全部清償,重復起訴,獲取不法利益的情形。

  今日(5月19日)上午,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打擊虛假訴訟 共護社會誠信”的新聞發布會,會上介紹了8例有關虛假訴訟的典型案例。

發布會現場發布會現場

  誘騙多人在兩份空白借款合同上簽名 捏造借款

  據悉,其中一例就是有關空白合同的虛假訴訟。

  金牛區檢察院在辦理以陳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涉“套路貸”的刑事案件中,向某某等涉惡團伙在張某的指使下,通過誘騙李某某、韓某某等多人在兩份空白借款合同、收條上簽名,后以不同的出借人偽造借款合同和收條,將同一筆借款捏造成兩筆借款的套路,重復起訴,騙取法院生效判決,獲取非法利益,侵害借款人合法權益。據了解,對涉嫌虛假訴訟的系列案件,檢察院利用刑民協作機制,運用“雙提前”介入調查模式,實現刑、民案件同步審查,有力打擊涉惡虛假訴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