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大隊副大隊長張平介紹,雖然這起事故很小,也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道路中心護欄屬于交通設施,是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的重要組成部分,“李某的行為,導致警方沒有及時接到交通設施損壞的信息,很有可能發生二次事故。”
成都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基礎護欄是屬于公共交通設施,基礎護欄的損失也屬于交通財產損失的一部分,在發生事故時,應第一時間保護現場,并及時撥打110報警。
這也是交警五分局深入落實貫徹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專項工作,嚴查事故違法行為中的一項。
(成都交警五分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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