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師傅并未被認定為工傷范師傅并未被認定為工傷

  一審開庭

  死者家屬:超長時間上班是出事的重要原因

  被告方:他工作時長不長,且侵走了公交道

  雙方協商不下,范師傅家人將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起訴到了法院。并訴請被告按照60%的責任比例對范師傅的死亡承擔43萬元的賠償責任,該筆賠償金中包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等方面。

  2020年5月20日上午,該案在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紅星新聞記者在現場旁聽了此次庭審。庭審過程中,范師傅是否被安排超長時間工作,以及其工作與死亡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成為了庭審焦點。

  范師傅家人及其代理律師認為,從范師傅的用工合同及其工作中的巡查記錄表以及上班安排表等材料中可以明確看到,范師傅的工作時長已經大大超過了國家規定的上班時長。

  按照其合同顯示,范師傅上班執行的是“綜合工時制度”。約定每周不超過40小時,經過工會和乙方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延長1小時,因為特殊需要,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鄭雪如提供的范師傅生前簽訂的勞動合同鄭雪如提供的范師傅生前簽訂的勞動合同

  而范師傅的排班表中為上一天,休息兩天。以此計算,范師傅每月上班時長已經達到了240多個小時。

  對于上班是否導致了范師傅的事故發生并最終死亡。范師傅家人認為,盡管直接死亡原因為交通事故導致的顱腦損傷,工作與事故之間,盡管不是一因一果,但其超長時間的上班對身體造成的影響是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而被告一方則稱,范師傅的實際工作時長并不長,不存在超長工作的情況。同時,范師傅并未被認定為工傷,說明其并不是因為工作導致的死亡,且在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中,范師傅侵走公交專用道,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死者是違法侵走公交專用道,未確保安全,導致事故發生死亡,并非因工作關系。

  該案將擇日宣判。

  紅星新聞記者 杜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