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5月21日電 據成都市紀委官微消息,近日,成都市紀委通報5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邛崍市牟禮鎮中心衛生院原院長華毅收受回扣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華毅在任牟禮鎮中心衛生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鎮中心衛生院藥品采購過程中,先后數十次收受某藥品配送公司藥品回扣共計30萬元,全部用于個人生活開支。2020年1月,華毅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涉案款由司法機關予以追繳。

  [邛崍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華毅身為基層衛生院負責人,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在藥品采購環節利用職務便利大肆斂財,其行為不僅擾亂正常市場經濟秩序和醫療衛生管理秩序,也直接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影響惡劣。此案警示我們,廣大黨員干部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守住道德底線,遠離法紀紅線。相關行業部門要結合重點行業領域系統治理,認真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主體責任,強化對本行業領域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監管。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加大對醫療衛生行業突出問題系統治理的查處問責和通報曝光力度,推動相關行業領域強化作風建設,以實際行動維護群眾利益。

  2。成都天府國際空港新城管委會原項目服務和用地保障組副組長高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3年至2019年,高鵬在原雙流縣國土資源局、成都天府國際生物城管理委員會、成都天府國際空港新城管委會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8.9萬元,違規幫助他人獲得更多拆遷補償款。2020年1月,高鵬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時解除聘用,并移送司法機關,相關涉案款移送司法機關。

  [成都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工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高鵬身為中共黨員和公職人員,本應廉潔自律,認真履職盡責,卻與不法商人內外勾結,以權謀私,瘋狂斂財,侵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此案警示我們,廣大公職人員要清醒地認識到權為民所賦,權也只能為民所用,如果將手里的權力變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無論是誰,最終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對權力行使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重點防范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3。崇州市懷遠鎮共和村第11村民小組組長羊富成履職不到位問題。2016年10月,成都某土地平整公司對懷遠鎮共和村11組33.47畝土地實施復墾還耕,并委托村民小組組長羊富成代為發放34.2萬元現金補償款。羊富成與11組議事代表商議后,在未向村民公開公示的情況下,以每人2000元標準向該組140名戶籍人口發放28萬元現金,但31名常住人口的6.2萬補償款沒有發放,并擅自以修建機耕道為由,將該筆補償款予以截留。2020年4月,羊富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崇州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羊富成作為基層黨員干部,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截留村民補償款,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此案警示我們,少數基層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淡漠,仍然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和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民生領域重要環節,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下大力氣解決群眾身邊的操心事和煩心事,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彭州市龍門山鎮人民政府經濟與旅游產業發展辦公室工作人員韓應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韓應兵在龍門山鎮經發辦工作期間,利用其負責農房建設審批、巡查、制止違法建設的職務便利, 先后多次單獨或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所送好處費共計139.1萬元,在收受違建行為人所送好處費后,放任違建行為,致使龍門山鎮出現大面積違法建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20年2月,韓應兵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相關涉案款由司法機關予以追繳。

  [彭州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韓應兵作為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履責不力、濫用職權,把本應為群眾服務的權力變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侵害群眾切身利益,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堅決懲治。此案警示我們,權力是最大的腐蝕劑,貪欲的閘門一旦打開,思想暗處的濁流就會洶涌而至,導致權力濫用,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始終做到慎獨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律,正確認識手中的權力,秉公用權,科學作為,為人民實心干事、干凈干事。

  5。青白江區原人和鄉南岳村村委會主任黃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問題。2015年9月,時任人和鄉南岳村委會主任黃文,在南岳村召開發展無花果產業項目比選會時,利用職務便利為某果業公司參與比選中標提供幫助,違規為該公司拉票,使該果業公司順利中標。事后,黃文收取該公司負責人尹某某1萬元感謝費用。2020年4月,黃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全部予以收繳。

  [青白江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黃文作為村委會主任,本應認真履職盡責、盡心盡力為群眾做實事,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收受好處費,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造成了不良影響。此案警示我們,在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仍有個別黨員干部心存僥幸、不知敬畏、頂風違紀,個別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不力,日常教育監管不到位。要始終抓好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監管,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注重從小事小節抓起,進一步深化源頭治理,強化標本兼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