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5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成都兩名村干部因騙取財政專項資金被判刑并處罰金。
2017年,成都大邑縣晉原街道開展“磚瓦一條街”淘汰關閉整治工作,具體分為窯口拆除、粘土清運、裸土覆蓋三項。這項整治工作資金來源為縣財政專項資金。
期間,時任大邑縣晉原鎮馬黨總支書記的張某某、時任大邑縣晉原鎮馬村委會主任的晏某某共謀后,利用協助晉原街道開展整治工作的職務之便,騙取專項工作經費共計人民幣16.8萬余元。
其中,在窯口拆除工作中,二被告人騙取專項工作經費人民幣9.2萬元,張某某分得3萬元,晏某某分得5.6萬元,剩余的6千元由二人分給其他村干部。
在粘土清運工作中,兩人又采取虛報清運方量和單價的方式,騙取專項工作經費3.8萬余元。在裸土覆蓋工作中,二被告人采取虛報人工、機械工時的方式,騙取財政資金3.8萬元。
2019年4月,大邑縣監察委員會根據交辦線索對本案進行初步核實,張某某、晏某某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并上交了全部贓款。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某、晏某某身為受國家機關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應當依法處罰。
最終,晏某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張某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