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簽訂的預售合同:第六條明顯寫明“尊享無條件退款”當時簽訂的預售合同:第六條明顯寫明“尊享無條件退款”

  東成安邦4S店:客戶需證明資金不足

  律師:無條件全額退款 可起訴

  記者就此事情咨詢了成都另外一家大型4S店的一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誠意金都是要退的,如果涉及到不能退的情況,我們一般都要在簽合同,交誠意金之前告知客戶,哪些情況會不退還,并在合同上標明。再者,就算4S店所說的轉了訂單,在沒簽購買合同前,簽誠意金都是該退給客戶的。

  6月1日,記者通過與4S店銷售總監王先生聯系得知,王先生稱,這個錢可以退,但是要把這個錢認定為“定金”,并讓客戶提供資金不足的相關材料才行。

  對此,溫女士一家表示無法理解“明明是誠意金,怎么就不能退,還要變成了定金?如果真的早知道會變成定金,我們根本不會交這個錢”,對于4S店提供的方案,溫女士一家并不認可,“這樣就變成了我們是主要責任,4S店是出于‘道義’退錢,而不是根據合同條款無條件退款?!?/p>

  北京首信(成都)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余茹表示,這個錢能退,且應無條件全額退款。4S店說不能退或者不好退是想增加本店的成交量,不輕易把誠意金退還給客戶。消費者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

  簽訂合同時寫明隨時可退的誠意金,要退怎么就這么難?交給東成安邦4S店的誠意金能否順利退回,封面新聞將持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