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政府官網獲悉,成都正式印發《關于做好直接參與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救治和支援湖北醫療隊人員子女入學入園關心關愛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三類群體享受優待,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階段,均有優待辦法。此外,各教育階段享受優待的具體辦理流程也同步明確。
誰能享受?
三類群體享受優待
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階段均適用
《實施辦法》明確,支援湖北醫療隊全體人員(含軍隊援鄂醫療隊人員); 在省指揮部公布的定點醫院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含成都市援甘孜州醫務人員);成都市疾控中心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疾控人員等三類群體為優待對象。
具體能享受哪些優待?
《實施方案》明確,符合優待條件的醫務人員,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可申請在子女戶籍地或居住地入園,由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參照申請人意愿安排入園。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擇園所需計劃可在相關幼兒園招生計劃中新增。
符合優待條件的醫務人員,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可申請在子女戶籍地或居住地入學,由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參照申請人意愿安排就學(申請就讀市直屬直管學校的由市教育局負責)。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擇校所需計劃可在相關學校招生計劃中新增。
符合優待條件的醫務人員,其子女初中畢業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在達到當地同批次學校錄取控制線后,由學生戶籍或學籍地所在招生區域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結合家長和學生意愿,在相關學校及其校區中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擇校所需計劃在相關學校招生計劃中新增,保障指標到校生計劃、學生志愿填報計劃不減少。
如何辦理?
需經人員認定、入學入園申請兩個階段
教育優待政策不能疊加使用
申請享受入園關心關愛政策,需經人員認定、入學入園申請兩個階段。
學前教育階段,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于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向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須提供與其子女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申請在居住地入園的,還應提供其居住證明材料(居住證或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備案憑證)。
義務教育階段,申請就讀區(市)縣所屬學校的。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于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向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就讀市直屬(直管)學校初中的,申請人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于每年4月25日至5月15日期間(2020年為6月25日至7月13日)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PDF文件)發送到市教育局指定郵箱(Pjec2009@163.com)。申請就讀市直屬學校初中的,其子女戶籍或居住地須在申請就讀學校所在區(市)縣范圍內。
高中教育階段,申請在成都“5+2”區域(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就讀高中的,申請人向市教育局提交申請。申請在成都非“5+2”區域就讀高中的,申請人向屬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供與其子女同一戶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升學所在地不在戶籍地的,還應提供在升學區域居住證明材料(居住證或房產證或住房租賃備案憑證)。
需要說明的是,教育優待政策不能疊加使用,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政策適用。
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白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