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波稱,這輛奔馳GLA SUV于2017年8月29日在成都武侯華星錦業(yè)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事發(fā)后,車被拖至該公司4S店。
記者向該公司客戶權益官證實,該車確實是在該公司購買的,目前還在3年保修期內。
對方表示,將委派鑒定機構下周一開始對燒毀的車輛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再與客戶進行進一步的商議。
一位汽車專家介紹,如果車輛自燃,與季節(jié)關系不大,車主要定期檢查車況,按時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對汽車電路和油路進行檢查。車內要隨車配備滅火器材,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他還提醒稱,夏季氣溫高,車內不要存放香水、打火機、空氣清新劑等易燃物品。
紅星新聞記者 逯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