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盛夏到來。根據昨日(23日)成都市氣象局官方微博的預報,成都今明兩天會迎來烈日與高溫,最高氣溫將達到34-35℃。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成都市目前執行的高溫補貼政策及標準依據的是《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四部門關于調整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18〕111號)。
根據該《通知》明確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35℃及以上天氣中露天工作,且無法降溫到33℃以下的情況,就應該被支付高溫補貼。
那么,哪些人能領高溫補貼?補貼能拿多少?是時候算算了!
[補貼標準]
氣溫≥35℃ 每人每天12元-18元
依照該《通知》,成都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18元。記者了解到,這一標準是于2018年調整,在此之前,成都的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12元。
什么情況下需要支付勞動者高溫補貼?
根據該《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指成都市氣象臺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包含35℃)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 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其實,國內其他各省市各有不同的補貼方式和補貼標準。
記者查閱了其他省市的高溫補貼執行標準,其中北京、上海等執行按月發放補貼的政策。例如北京規定在6-8月發放高溫補貼,室內高溫作業為不低于120元/月,室外高溫作業為不低于180元/月。上海則規定6-9月發放,每月統一300元。
河北省是按小時發放,室外露天作業按照2元/小時補貼,室內高溫勞動者按照1.5元/小時補貼。
而四川省自2007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以來,一直采用按天發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