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安保如何?
部分業主:安保存在漏洞不敢讓孩子單獨出門
小區安保到底如何?出事以后,業主們對小區的安全環境是否有擔憂?為此,記者進入到小區進行實地探訪。
按照張華的說法,進入小區應該刷門禁卡。但是,在小區的側門,記者跟隨進出的業主輕松地進入了小區。期間,并沒有任何人員向記者索要門禁卡。
“我們小區的門禁一直比較松,我們業主私下開玩笑說,都可以成為隔壁小區的后花園了。”業主陳先告訴記者,自己在小區住了7年,小區的安保措施越來越不讓人滿意。“甚至聽說有人花上10塊錢辦張卡就可以進入小區。”
在小區內的一處娛樂設施旁,記者看到5、6位家長正帶著自家的孩子在草坪上玩耍。雖然人并不多,但是家長們都離自己的孩子很近,生怕孩子們跑出自己的視線外。其中,一名李女士告訴記者,自從出了前幾天的事情以后,現在小區的家長們都很緊張。“以前年齡大一點娃娃都是自己到樓下耍,現在基本上都要有家長陪到在,要不然我們不放心。”
在場的家長一致向記者反映,住進來的時時候物業還有保安定時巡邏,現在基本上都看不到了。
在業主們的指點下,記者來到了疑似的案發現場的13棟、2棟地下室。在地下室內,記者發現樓梯上還有沖刷清理后的水跡。另外,在疑似的案發現場,記者看到沒有任何監控設備。特別是在負二層,基本上處于空曠無人的狀態。
如何追責?
律師:嫌疑人已滿承擔刑責年齡 具體要法院判決
在本次案件中,嫌疑人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那該如何追責?物業是否有相關責任?未成年的犯罪應該如何預防?為此,記者采訪了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師鄭慕瓊和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甘露。
在鄭慕瓊看來,嫌疑人年齡是17歲,在法律上已經達到了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但是具體的情況,還需要司法機關根據事實和證據來判定。
“對于物業方面,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物業對小孩沒有高于一般業主的保護義務。”鄭慕瓊說,物業對業主的保護責任是有限的,物業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對業主進行安全保護即可。本案中,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要看他們有沒有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護措施。
在預防未成年犯罪方面,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甘露告訴記者,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強化家庭監護責任。甘露認為,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犯罪侵害,社會、家庭、自身的原因多因素交織,但受家庭因素的影響可以說是最大的。
甘露建議對父母是否適當履行監護職責應建立報告制度。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管護,推動社會廣泛參與,及時、有效制止矯治偏差行為。“‘對嚴重的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這將有利于及時發現錯罪未成年人,及時采取矯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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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