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遞要收1塊錢,租戶業主都收,但是“區別對待”?成都市青羊區下同仁路30號院的租戶張女士稱,日前,她在小區門衛處取包裹,在告知門衛她是租戶身份后,曾被對方要求收取1元錢。

  “為什么房主和租客區別對待,這一塊錢該不該給?”對此,門衛馮大爺稱,這是他的個人行為:“每天十幾件快遞堆在門衛室,不僅占地方,丟了我還要賠償?!瘪T大爺說,住戶也要收取1元錢的取快遞費用,不過租戶是當天取快遞收取一塊錢,業主則是隔夜取快遞收取一塊錢。

  租戶:取快遞要收1塊錢,租戶業主被“區別對待”?

  6月20日下午7點過,張女士下班回家,前往門衛處取快遞,門衛在詢問得知張女士是租戶后,便要求其支付取快遞費用一塊錢。

  “門衛當時問我,住幾棟幾單元,是本地居民還是租戶?”據張女士回憶,她回復自己是租戶后,門衛便告知她“以后取快遞要給一塊錢哈,這回就算了,下次要記得?!睆埮侩S即又詢問了門衛,業主取快遞是否需要收取1塊錢的費用,門衛回答,業主也要收,不過租戶是當天取快遞收取一塊錢,業主則是隔夜取快遞收取一塊錢。

門衛室代收的快遞門衛室代收的快遞

  雖然只有一元錢,但租戶業主的區別收費,還是讓部分租戶“心里不舒服”,租戶楊女士質疑,租住戶同業主一樣,每月也按時交納了物業費,為什么“區別對待”?她認為,物管費中包含代收快遞服務費,門衛收取快遞費涉嫌重復收費。楊女士還透露,此前她丟失過兩件快遞包裹,“門衛快遞未整理分類,取快遞人員隨意進出,取快遞時自行拿走,門衛也不會核對信息。”

  據張女士介紹,她是一名90后,租住在成都市青羊區下同仁路30號院已經4年了,在她租住期間,門衛已經換了三位,現在的門衛剛到半個月,名字年齡都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