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7月7日,成都市政府第 99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有關事項。成都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00元。新標準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據悉,此次低保調標起草過程中,成都市民政局專人對低保對象基本生活情況進行了調研,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部分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情況進行調查監測和測算分析,參考了物價上漲因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費性支出因素,參考比對了全國同類城市低保調標情況;經過召開專家論證會、風險評估以及網上公示,合法性審查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