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及營養師回復:
禁漁期外娛樂性游釣不受法律約束
不建議食用未經檢測的魚類
那么,市民是否可以在錦江釣魚,在錦江釣魚是否會破壞錦江的生態環境?對此,記者咨詢了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成都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漁業法》、《四川省<漁業法>實施辦法》等關于禁漁期的管理規定,成都天然水域禁漁期為每年3月1日-6月30日。在禁漁期間,成都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釣等一切捕撈活動。禁漁期外,娛樂性游釣不受法律約束。
該負責人也提醒道,娛樂性游釣可以,但是堅決杜絕網魚、電炸魚等違法行為。
而關于在錦江釣魚是否會破壞錦江的生態環境這一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市民的娛樂性游釣并不會對錦江的生態環境造成太大的影響,不過各位市民也要注意在釣魚過程中不要在水域、岸邊留下生活垃圾,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此外,該負責人表示,成都市正在按照中央、省推進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安排部署,推進全市范圍天然水域禁捕工作,對規范管理在天然水域進行垂釣活動進行研究。
對于部分市民擔憂,食用錦江這類自然水域中的魚是否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這一問題,記者咨詢了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臨床營養師余婉婷。
“首先要了解錦江里魚類的來源。除了水中原有魚類之外,部分地方為了改變水質,會定期投放一些魚類,這些魚類統稱‘水中的清道夫’。”余婉婷說,這些魚類一般以花鰱、白鰱為主,還有鯽魚、鯉魚、草魚等,鰱魚吃浮游生物,草魚吃水草,鯽魚、鯉魚食用生活雜質和在淤泥里拱食。“同時,水域中還存在一些放生的魚類。”
余婉婷表示,這些魚類生活在自然水域中,這種大環境存在不確定因素。一是在城市范圍內的水域內有大量浮游生物和生活雜質,二是水底可能會存在甲烷、亞硝酸、氨氮等物質。魚類體中的物質殘留與生存的水質有很大關系,所以從健康角度來說,自然水域中的魚類非食用首選,建議最好不食用。“而市場上所售魚類是經過相關漁業及市場部門抽檢合格的,在食品安全上相對有保障,所以建議還是在市場選購食用更放心。”
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彭驚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