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對于大多數市民來說,空調是必備之一。而在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迎春小區三期的一家超市中,雖然安裝空調,但卻不敢使用。原因竟是:“電費太高了”!

  經營超市的羅女士,從2020年3月開始,便租賃此處商鋪經營超市,入伏以后,氣溫越來越高,由于需要冷藏冰淇淋和飲料,超市用電量也越來越高。

  “現在小區物業收取的電費標準是1.5元每度,僅6月的電費就在2200多元。”讓羅女士感到疑惑的是,明明商業用電價格有著明確的規定,雖然根據時段不同,但最高收費標準也在0.9元每度,為何小區物業卻按照1.5元每度執行。

  由于對高昂電費的不解,日前,羅女士將相關情況向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近日,針對羅女士投訴情況,紅星新聞記者進行了走訪。

  市民反映:

  空調成擺設 1.5元每度的電太貴!

  7月22日,紅星新聞記者前往羅女士超市所在地,超市內放置著大量冰柜,用于冷凍冰淇淋和飲料。超市靠近收銀臺的地方安置的電風扇正在使用,超市墻壁上掛著的空調并未使用。

↑羅女士所經營的超市↑羅女士所經營的超市

  沒有使用空調,在羅女士看來也是無奈之舉。“我之前在類似的地方經營超市,當時電費只有0.8元左右每度,但這里小區物業收取電費卻在1.5元,幾乎翻了一倍了。”羅女士告訴記者,由于超市主要經營著冰淇淋批發業務,在夏季用電量本身比較高,但小區物業收取電費標準超過實際標準如此之多,簡直難以承受。

  “我們現在只是在天氣較熱的時候,用一下電風扇,空調基本上成了擺設。”羅女士說,面對如此高昂的電費收費標準,她不得不在其他地方“節省”。但就算如此,上個月(6月)的電費還是高達2200多元。

  和羅女士一樣,在此處經營診所的商家也對電費收費標準過高不能理解。“我們降溫只使用了吊頂風扇,連空調都沒有安裝,用電主要用于照明,每月的電費就需要800至1000元。”診所商家認為,這個電費收費標準太高了,遠遠高于商業用電收費標準。

  與羅女士超市一街之隔,同樣有商家經營著超市,紅星新聞記者走訪了解到,商家雖然對電費收費標準不能準確了解,但均表示未達到1.5元每度的收費標準。

  “超市利潤比較‘薄’,加之夏季冷凍飲料和冰淇淋等熱銷商品,用電量非常高,如果電費收取太貴,除去人工便沒有什么利潤。”在羅女士超市街對面經營超市的商家說,目前正是超市用電高峰期,電費成本都在增加。

  “我們商鋪使用的電,全部是小區內的,我們繳納電費也是向小區物業繳納。”羅女士說,隨著夏季到來,預感到電費有所增加,曾跟物業反映過相關的問題。但物業卻讓她向當地供電局申請安裝電表。“我嘗試聯系過供電局,但沒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