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7月28日電 據成都市紀委監委官網消息,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蒲江縣光明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楊文彬,原黨委委員、副鄉長楊勇對扶貧專項資金撥付審批不嚴問題。2015年2月15日,在未與蒲江縣水務局對接清楚扶貧工程款支付方式的情況下,楊文彬、楊勇同意以借條的形式向施工方出借資金,使扶貧資金處于流失風險。楊文彬審核把關不嚴,監督管理不到位,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楊勇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2月,楊文彬、楊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金堂縣又新鎮柏山村黨總支書記鄧純敏、監事會組長孫平高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金堂縣柏山村實施市級財政專項扶貧(機動資金)提灌站建設和道路平整項目。孫平高在具體負責競標公司資質審核工作中,未仔細查驗競標單位資質文件,導致3家無相應資質企業參與競標,其中一家中標施工,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5月,孫平高受到批評教育處理。鄧純敏作為項目負責人,審核把關不力,被追究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郫都區原古城鎮水梨村村委會主任潘述華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8月,潘述華在受委托監督管理本村扶貧項目的過程中,作為項目發包方現場代表,未履行現場監督管理職責,未掌握項目施工進展情況,導致村委會出現錯誤支付工程款情形。2019年12月,潘述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簡陽市江源鎮五洞村村委會主任黃志安審核扶貧項目資料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黃志安在驗收和報審2016年度易地扶貧搬遷配套設施工程項目過程中,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資料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實際現場施工與結算報審情況明顯不符,審減率超過20%。2020年3月,黃志安受到誡勉談話。

  5。錦江區原雙桂路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王峰和公共服務科科長吳政在推進對接幫扶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9年,錦江區援藏辦根據市委、區委援藏工作部署,要求各街道積極發動轄區社會力量與爐霍縣受援鄉鎮建立結對幫扶工作機制。雙桂路街道在捐助單位與爐霍縣受援鄉鎮簽訂捐資協議后,吳政作為項目直接經辦人、王峰作為分管領導,對協議履行中遇到的具體困難和問題未主動協調解決、跟蹤問效,導致約定的捐助資金未能及時到位,影響了援藏工作的順利開展。2020年3月,吳政受到談話誡勉,王峰受到談話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