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成都廚師鐘科收到了錦江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這標志著備受關注的“人狗相撞致人傷殘”事件終于迎來調解結果:撞倒鐘科的犬主人謝女士賠償鐘科11萬元,而與大只犬追逐嬉鬧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賠償鐘科3萬元。

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

  事件回顧:

  人狗相撞致傷殘,認定工傷一度未果

  2019年8月17日晚上8點過,鐘科下班騎電瓶車回家,經過錦江大道高威公園附近時,一大一小兩條狗追逐上了馬路,一路奔向正在騎行的鐘科。鐘科本能地避開兩狗后加速離開,但狗突然轉向折返回來,再次向他跑來。鐘科騎車避讓開小狗后,與大狗相撞,摔倒受傷。

事發后,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事發后,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

  后經鑒定,鐘科傷情構成九級傷殘。因為鐘科申請工傷認定時卡在了一紙“交通事故認定書”上,從而引發媒體廣泛關注。此后,成都市交警三分局為鐘科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鐘科據此順利獲得工傷認定。

  今年4月,鐘科委托律師一紙訴狀將大狗主人謝女士、小狗主人胡女士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46759.2元。6月10日下午,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三圣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糾紛。

  法庭上,小狗主人胡女士堅持認為,自己的狗沒有與鐘科接觸,因此不應該承擔責任。大狗主人謝女士表示,自己工資收入微薄,無力承擔巨額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