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一些不實消息在朋友圈、微信群流傳。
經成都人社局核實,關于失業補助金的這些說法純屬謠言,勿信!
真相解析
1、謠言中所述的“失業救濟金”、“疫情補助”名稱不正確。
真相1:
正確的名稱應為“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是保障疫情期間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一項階段性舉措。失業補助金截止申領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2、謠言中所述的申領對象和條件不正確。
真相2:
按照文件規定,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失業人員,方可按規定申領失業補助金:
●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的;
● 參加失業保險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特別提醒
領取成都市失業補助金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曾經參加過失業保險,且失業保險的最后參保地必須是成都市。請各位參保人員仔細對照以上申領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再進行申報。
3、謠言中所述的辦理地點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