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測試:

  在成都多個區(市)縣

  共享出行巨頭紛紛“圈地”

  事實上,郫都區并非特例。記者注意到,共享出行巨頭紛紛“圈地”共享電單車、電助力車。在成都,除了郫都區,溫江、雙流、龍泉驛區都不時有共享電單車。這些電單車如何運用?安全規范如何?

  記者打開美團、青桔、哈啰電單車的手機應用,其中青桔電單車在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龍泉驛區部分區域為藍色,點擊可查詢附近騎行的電單車的信息,包括車輛編號、可騎行公里數、起步價,并可預約用車。

  哈啰電單車手機應用上地圖上的藍色區域基本和青桔一致,點擊藍色圓點,可以看到可騎行公里數、3元/30分鐘、編號等。

  美團電單車的地圖上有一塊藍色區域,在郫都區。放大圖,可以看到黃色的共享電單車標識,以及類似信息。

  其中,在美團電單車用車界面“掃碼開鎖”的下方,有“電單車安全騎行規范”。其中包括用戶需年滿16周歲;騎行全程佩戴頭盔;一人一車,不得載人,載物不超標等。青桔電單車“掃碼用車”界面,則是“騎行時請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騎行”的提示語。哈啰助力車“掃碼開鎖”界面未看到類似的提示。

  執法尷尬:

  約談效果不明顯

  共享電單車屢禁不止

  “共享出行平臺來找過我們,我們明確告知暫時不允許投放。”郫都區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明確,這些共享電單車未被允許。同時,電單車上路行駛前要依法登記上牌,目前所有上路的共享電單車都沒有牌照。

  暫不允許投放,為何還會大量出現?該負責人表示,私自偷偷投放電單車的情況確實存在。從7月20號發現共享電單車投放以來,他們已經約談平臺企業三四次,要求立即停止投放,并將已經投放的電單車收回。

  但是,約談效果不明顯。“8月20日是最后期限,如果企業還不主動收車,我們將聯合交警、城管部門進行執法,清理擅自投放的車輛。”該負責人表示,執法主要是依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騎行未經上牌的電單車上路的行為實施處罰和教育,并對無牌共享電單車實施扣留。同時對亂停亂放的車輛集中清理,統一存放在一個地方代為保管。

  近兩年,陸續有共享電單車,在未經相關部許可的情況下在郫都區自行投放,經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共收停共享電單車5012輛。

  “只要投,我們就收。”溫江區、雙流區交通部門工作人員均表示,對于共享電單車,區域態度都明確:暫不允許。

  龍泉驛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除了政策上的不鼓勵,共享電單車本身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電單車時速快、不安全,還存在非法占道、亂停亂放的問題,部分使用者還會出現違法搭人的情況,很難管理。截至今年7月,龍泉驛區共計被投放了近1萬輛共享電單車。大量共享電單車的涌入,給城市交通安全和環境治理造成了很大困難。“電動自行車本身就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這些公司投放電動自行車以后,不進行相應的管理,市民使用后隨意停放,占用盲道、消防通道。”

  今年6月30日起,龍泉驛區開展了針對共享電單車的聯合整治行動,收來暫存集中存放的車輛已上千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