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深感物業公司不負責,居民們反映他們多次提出更換物業,沒想到小區業主委員會態度曖昧,稱要處于中立,而業主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甚至遭到了業委會的拒絕。
無奈,陳女士和業主們將此事投訴到信訪辦,之后成華區萬年場街道給物管公司和業委會下達4次文件,要求協調此事,業委會都拒不出面。業主們按照要求,兩次收集小區業主簽名,第一次就收集到900多戶,第二次更是增加了房產證復印件,要求召開臨時業主大會,但同樣遭到拒絕。
協調無果、投訴無門,這讓陳女士及其他業主很是想不明白,本應代表業主們共同利益的業委會不作為,業主們拿物管就沒辦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