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居民可核實工地施工時間和內容 若不匹配可持證舉報

  記者采訪了太琨律創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師,他表示,針對夜間建筑施工作業,中國法律有相關規定,比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

  除此之外,第五十六條規定:“建筑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的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

  朱律師說,對于本案中的施工方,雖然已經取得夜間作業的許可證明,但附近居民的生活作息仍然受其影響,可以選擇首先撥打環境12369進行投訴,詢問當地環保部門其夜間施工許可證上許可施工的時間段以及許可施工的工作內容是否為必須連續作業的工作內容。

  如果與其實際的施工時間與內容不匹配,或未依法向周邊居民公告其施工內容及夜間施工的時間段,受影響的居民可向環保部門如實披露上述情況并提供相應證據,請求環保部門依法予以整治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