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
1。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的相關材料);
4。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因此,建議由孩子的媽媽申請以隨遷子女就讀,具體政策請以孩子入學當年的相關政策為準。
名詞解釋>>>
統籌
統籌安排指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求(即辦理有當地居住證和購買社保滿一年)的隨遷人員子女,由教育局統一分配,將這部分孩子直接分配在沒有招滿學生的學校,并由社區或者教育局統一發布分配名單。
一般遵循就近分配的原則,最遠不會超過戶籍所在區或者居住證所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