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成都市青羊區桂花巷部分行道樹被砍事件有了最新進展,紅星新聞記者從青羊區政府新聞辦和成都市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獲悉,事件發生后,青羊區委區政府和施工單位成都建工集團黨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對涉事相關單位和人員依法依規作出了以下處理。
一、青羊區的處理決定
對成都市興光華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管理部副經理、桂花巷有機更新項目組長姜旨薇給予政務撤職處分。
對成都市興光華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管理部經理郭從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對成都市興光華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饒傳玖,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對成都市興光華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程永忠,少城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巫洪棟,區公園城市建設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長劉軍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并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責令成都市興光華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項目業主)、少城街道辦事處(屬地街道)、區公園城市建設和城市更新局(行業主管部門)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根據《成都市園林綠化條例》等規定,青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31棵行道樹(其中桂花樹20棵,經專家初步認定樹齡22-32年,胸徑12-30厘米)被砍的行為,責令施工單位成都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賠償損失金額并處以罰款共計50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