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金祝
9月17日,成都市文廣旅局發布《關于印發〈成都市促進旅游業加快恢復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以專項資金獎勵的形式激勵旅游企業恢復發展。
據了解,獎勵政策包含三個獎勵項目,分別為客源組織獎勵、在線旅游平臺引流獎勵、旅游包機和專列獎勵,單項獎勵資金從3萬元到300萬元不等,在成都市注冊(平臺企業除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合法經營資質且符合成都市旅游業發展要求和專項資金支持方向的企業可按照《成都市促進旅游業加快恢復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進行自評,符合相關條件可按照申報程序向區(市)縣文化廣電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其中,旅行社在暑假期間接待外地來蓉且在成都市住宿2晚以上的團隊游客,按照每天20元/人的標準獎勵旅行社,每家旅行社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在2020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間,接待外地團隊游客總數(人天)超過10萬且恢復到2019年同期70%以上的旅行社,按照每天5元/人的標準獎勵旅行社,每家旅行社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通過包機、專列方式組織外地游客來蓉且上座率達70%以上的旅行社,每架(列)次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在線旅游平臺方面,針對成都以外地區的游客銷售成都的住宿、景區、交通等旅游產品,訂單數量排名前3且達到2019年同期80%以上的,分別給予第一名200萬元,第二名160萬元,第三名140萬元的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