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原成都雙流縣“百老匯歌城”等娛樂場所,在2003年,盤踞著一群負責看場收費、高利放貸暴力催收的人員,程正武,是這群人員中的“頭兒”。

  10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成都中院依法對程正武等2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數(shù)罪并罰,判處首要分子程正武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