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受害者在論壇上舉報“酒托女”曾有受害者在論壇上舉報“酒托女”

  低價酒、勾兌酒當高價賣

  陌生網友吃一頓烤肉上萬元

  判決書內容顯示,這些“酒托女”分工明確,在饞味軒自助海鮮烤肉店,一名酒托女詐騙的金額在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

  一頓烤肉需要花上萬元?她們也不是沒有遭到過懷疑,據了解,她們以交友為幌子,欺騙被害人進行消費的犯罪具有一定隱蔽性,被害人出于各種目的,都沒有及時報案,導致該案報案的被害人所報被騙金額小于記賬本、點菜單記錄的金額。

  公安機關的偵查記錄也載明,在報案的男網友中,因為涉案的部分點菜單,在服務員算完賬后就被銷毀,導致點菜單的總金額小于賬本記載金額,以現存點菜單結合被害人報案的情況,作為計算犯罪金額的依據不僅客觀真實也有利于各作用為“酒托女”。

  法院查明,佘某與“花家”的建立人李某還是夫妻關系,他們在公安機關供述其在“花家”負責對賬和發工資,負責與納唯卡咖啡吧、饞味軒自助海鮮烤肉店的店鋪老板對“花家”的流水總賬,還要根據約定的比例將贓款分配給“酒托女”及“鍵盤手”。佘某在后臺的庭審中,當庭翻供稱其為了包庇李某才在公安機關做了上述供述,但是沒有拿出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且其翻供的說法并沒有得到李某供述印證。

一審認定事實一審認定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