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劉某

  同樣是在凌晨,交警六分局在高新區某路段設卡檢查時,劉某某駕駛車牌為川AA***4號大眾牌小型轎車行至檢查點時,民警發現其有飲酒駕駛嫌疑,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6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現場駕駛員劉某某對測試結果無異議。依據《道法》相關規定,交警六分局依法對劉某某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行政處罰。

  據統計,行動當天,交警六分局共查處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3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1起。交警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拒絕酒駕,安全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