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成都兩男子使用電瓶、電魚桿等工具進行電魚捕獲,收成還不到半斤。但是代價卻有點大:當地村民舉報后,被現場擋獲。10月22日,四川大邑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兩人不但獲刑,還要買1萬尾魚苗放生。
今年3月15日22時許,大邑縣悅來鎮村民曹某某、楊某某為了滿足“舌尖上的味道”,相邀至屬于禁漁區的鶴鳴鎮聯合村魚石橋河段,使用電瓶、電魚桿等工具進行電魚捕獲多種魚類共計21條、218.28克。
經當地村民舉報后,被現場擋獲。大邑檢察院對二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依法提起刑事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二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宣告緩刑三個月等;判令二被告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在大邑縣斜江河流域增殖放流不低于10000尾、規格不低于2.1寸的魚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