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
拿打折的活動賣過期食品
前幾天,適逢永輝超市20周年慶大促銷,市民許先生前往選購商品。零食區6.9折的商品令他心動不已,不過仔細一瞧,他發現自己竟然買到了過期食品。這是一款生產日期為2019年10月16日的山楂片,名為“強貞山楂寶貝”,保質期12個月,按理說到2020年10月16日剛剛過期。
在許先生提供的超市收銀小票顯示,他在10月23日11點22分、11點39分和13點32分多次購買了這款山楂片,原價10.5元,打折下來每件都減了3.3元。
許先生說,這還只是其中三張小票,他一共分批次買了5包,所以有5張小票,“有2張提交給了食藥監,這么做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加大對他們這種行為的處罰力度。”
永輝超市:
將積極配合調查
為了證明這些過期山楂來自這家超市,許先生買了5包山楂,貨架上還剩下3包。同時,他退到超市入口處,用手機錄下了門口、進店、在貨架上選購這款山楂片并質問超市服務員的視頻。視頻中,記者看到,面對許先生的質問,服務員表示“不要錄(像),你有事說事。”
27日中午,記者致電永輝超市新城廣場店,線下銷售工作人員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了永輝超市總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前期對于這位顧客投訴的內容,總部還不是很了解。接下來,他們將調取一下這個投訴商品的流通過程,看看是不是真的在門店進行銷售。她還說,能來到永輝超市的商品,如果保質期過半的話,是不會通過物流發到門店的。現在,消費者已經向食藥監進行了投訴,超市方面會做一些相關的配合,“如果確實是我們出售了這樣的東西,我們會和顧客進行相應處理并配合食藥監工作;如果不是,我們也會向食藥監部門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