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5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同時在成都中院開庭,均涉及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在此之前,成都中院曾受理原告陳權等1036人起訴華澤鈷鎳、國信證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虛假陳述糾紛案。
上千人排隊打官司著實令人吃驚。華澤鈷鎳系列索賠案代理方之一、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偉10月27日告訴紅星新聞,中盛律所一共承擔了200多起針對華澤鈷鎳的索賠案,目前已經開庭150多起(含合并開庭),70多起索賠案一審均已獲勝,但還需要等待二審開庭。
根據一審判決,當已經退市的華澤鈷鎳無力賠付之后,中介機構國信證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華澤鈷鎳退市,2000多人發起訴訟
因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違規,華澤鈷鎳已于2019年7月9日被勒令退市,退市前股價還創下46個連續跌停的A股紀錄。在其退市后,股民索賠案就出現了“爆表”的局面,陸續有2000多名投資者發起訴訟要求賠償,其中成都中院已受理上千起。作為中介機構的國信證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也一并受到牽連。
據成都中院一審判決,華澤鈷鎳系列索賠案件股民絕大多數都能夠勝訴,賠付率也為100%。不過由于華澤鈷鎳已經從A股退市,實際上不具備賠付能力,因此法院對兩家中介機構進行了連帶賠償責任劃分。其中,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承擔60%,國信證券承擔40%。
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偉表示,華澤鈷鎳這個案子很有典型意義,股民大規模維權且獲得法院支持。由于中介機構承擔連帶責任,大大增強了賠付能力。這對類似案件具有積極影響,只要上市公司造假,股民就可以依法索賠挽回損失。
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其中一起判決書為例,被告華澤鈷鎳應償因虛假陳述給原告股民李沙造成的損失12.72萬元。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李沙基于對華澤鈷鎳信息披露的信賴購買其股票。2018年1月23日,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華澤鈷鎳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損害了原告對被告的信賴利益。故華澤鈷鎳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對原告的上述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國信證券、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作為華澤鈷鎳的中介服務機構,違反誠信勤勉義務,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其他投資者的索賠案件也大同小異。投資者盧玉琳向紅星新聞表示,她是后面才參與索賠的,索賠金額20多萬元,目前還在排隊等候訴訟。之前認為華澤鈷鎳都退市了,即使法院判決勝訴也擔心拿不到錢。后來看到勝訴案例還可以索賠中介機構,于是才有了訴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