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成都人才安居服務網發布了《成都市拍賣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有關該辦法的政策解讀。

  《辦法》主要內容有人才公寓定義、土地出讓條件、銷售對象和優惠方式、銷售程序、面積補差、價格補差、信息發布等多項內容。

  其中,銷售對象包括兩類:《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的A、B、C、D類人才和產業人才。

  優惠方式則主要是:

  第一類人才按照相關規定,在規定面積內享受購房款(含成品住房銷售裝修價格)15%的政策性優惠,超出面積部分按照市場價格購買。

  第二類人才所購住房面積不計入約定配建的人才公寓面積,不享受購房款(含成品住房銷售裝修價格)15%的政策性優惠。各區(市)縣或市級相關部門根據人才貢獻,適當給予人才購房補貼。面向該類別人才銷售的住房面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約定配建人才公寓面積的30%。

  此外,在本次發布的《辦法》中,值得開發企業和購房者關注的點還有“補差”,分別是面積補差和價格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