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

  地鐵車廂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時有發生

  11月3日上午,在市二醫院站進入地鐵站點的安檢處,張貼著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摘錄)的海報,海報中列舉了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禁止從事行為及部分規定,但并沒有涉及關于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的相關規定。在記者乘坐地鐵的過程中,也并未發現禁止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的相關標識。

  進入地鐵車廂,記者發現大多數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乘客都佩戴了耳機,但仍有相當部分乘客外放聲音。“早上出門著急,忘記帶耳機了。”車廂內使用手機外放聲音的小王告訴記者,由于上班通勤時間較長,為了打發時間,自己曾準備了耳機。但在忘記攜帶耳機的情況下,還是像往常一樣觀看視頻。“我把聲音開得比較小,就是害怕影響到別人。”

  在小王不遠處的一位乘客,正“旁若無人”地觀看視頻,視頻聲引來乘客側目。在地鐵運行五站的時間內,并未有地鐵巡邏工作人員對其行為進行勸阻。

  “這個尺度把控比較難,很多時候都是根據實際情況來。”一位正在地鐵巡邏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乘客在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時,都自行減小了音量,對于這樣的方式,一般不進行勸阻。對于外放音量很大的乘客,會進行勸阻。

  成都地鐵:

  地鐵車廂若發現乘客外放聲音會勸阻

  實際上,關于禁止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成都地鐵也進行過相應的宣傳。記者在“成都地鐵”微信公眾號搜索發現,該公眾號曾在2019年10月和2020年4月,共計發布了關于手機外放聲音的文章3篇。文章顯示,交通運輸部印發了《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的7類約束行為中,其中有一項就是電子設備外放聲音。(點擊查看→今起,地鐵車內進食、外放手機聲音將上“黑名單”)

  在成都市網絡理政社會訴求平臺中,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也曾回復肖女士,依據2020年4月1日執行的《辦法》,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

  “目前,成都地鐵對于乘客電子設備外放聲音的管理方式,也是按照該《辦法》執行。”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依據《辦法》,地鐵工作人員在巡邏時,如發現乘客在乘坐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會對其進行勸阻。

  對于肖女士所描述的觀看視頻需佩戴耳機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是巡邏人員在勸阻時的一種方式,并非強制要求。

  紅星新聞記者 鄧文博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