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程文雯
11月11日,成都市人大辦公廳聯合成都市城管委召開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記者現場獲悉,按照《條例》規定,成都生活垃圾產生者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介紹,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將生活垃圾從垃圾投放點運往垃圾處置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所產生的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按照規定,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垃圾處理費。目前成都垃圾處理費實行按量收費與定額收費相結合的收費原則。
“《條例》對生活垃圾處理收費作出了原則性規定,對當前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進行改革勢在必行。推行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是國際大城市垃圾管理通行做法,也是促進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該負責人說道。下一步,成都將會結合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財政負擔能力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建立有利于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逐步推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