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四川省檢察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案件清結”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了幾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優秀案例。
其中,以成都程某武為頭目的“黑社會”組織,從2003年開始,向多名借款人發放高利貸,攫取上億元非法利益。同時,對欲脫離組織的骨干成員當眾“挑斷腳筋、割斷手筋”,當地群眾談“武”色變。最終,程某武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2年6月,程某武因尋釁滋事犯罪被判刑入獄。2003年11月刑滿釋放后成立以程某武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家族、宗親、血緣關系為紐帶,以開辦公司企業為掩護,以非法放貸為基礎,大肆實施有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攫取上億元非法利益。
該組織長期以非法放貸為基礎,在成都雙流區先后向多名借款人發放高利貸后,采用虛增債權、虛設債務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長達16年,致使多名被害人傾家蕩產、家庭破裂、背井離鄉,導致多家民營企業破產倒閉。
該組織形成、發展初期,程某武等人為達到非法控制目的,充當“地下執法隊”,擅自插手民間糾紛,通過毆打迫使他人屈服物業管理,導致事態升級后群眾到區政府反映情況,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還利用惡名和非法勢力,公然對抗民警正常執法,阻礙解救被害人。
而程某武為樹立組織規約、實現絕對控制,指揮其他組織成員,對欲脫離組織的骨干成員盧某實施報復,當眾“挑斷腳筋、割斷手筋”,本案共造成3人重傷、3人輕傷、2人輕微傷。當地群眾談“武”色變,在案發后仍懾于組織惡名不敢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案發后,檢察機關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重點針對該案的經濟特征,引導全面收集組織成員銀行賬戶明細、微信記錄等關鍵證據,并及時進行司法鑒定,準確查明組織經濟來源情況。
今年9月29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程某武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拘役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沒收個人財產或者罰金。
據悉,截至今年10月底,四川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涉黑惡犯罪1107件4315人,起訴818件6149人。其中,起訴黑社會性質組織案145件2052人。今年1至10月,共批捕涉黑惡犯罪125件506人,起訴225件2148人。其中,起訴黑社會性質組織案70件1122人。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