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龜是被扔下還是自己翻出來的?“根據目前情況推測應該是高空拋物。”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事發后他們立即報了警,根據現場情況分析,應該不是烏龜自己翻出來墜落。
“基本能確定高空拋物事主的戶型,但是還在一戶一戶排查中。”工作人員說,物業將配合警方介入進行相關調查。
據了解,隨著城市高層建筑物的增加,有意或無意的高空物品墜落,導致人員傷亡的悲劇屢見不鮮。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發布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意見同時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多次實施的;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又實施的;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道(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