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圖“雙贏”

  茍從東在擔任金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期間,手中都掌管著發放獎勵款、糧食購銷等職權。然而,茍從東錯誤地把這些權力視為特權、謀取私利之權,隨心所欲地使用,在為他人聯系業務、協調關系、開據發票、支付貨款等方面,大肆收受賄賂,大搞權錢交易以實現“雙贏”。

  在2013年2月至2018年2月的5年間,茍從東的受賄行為就達5起:收取供應商劉某雄給予的好處費6萬元,收取供應商余某華給予的好處費1.98萬元,收取供應商劉甲給予的利用金稻公司平臺為其牽線搭橋銷售糧食的感謝費1萬元,多次收取運輸公司何某全給予的好處費10萬元。甚至,茍從東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極力促成金稻公司向王某會實際控制的成都臻香源農產品有限公司違規借款,同時收取王某會給予的為其提供幫助的好處費10萬元。

  一次次受賄讓茍從東肆無忌憚,膽子大了,私心重了,走向腐敗也就成為必然。

  法網難逃,高墻鐵窗悔已晚

  膨脹的貪欲把茍從東越套越緊,茍從東的“人生之舟”完全偏離的正確的航向,駛上了一條通往懸崖深淵的不歸路。

  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和行賄罪,茍從東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二審維持原判。最終,茍從東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了7年人身自由和巨額罰款的沉重代價。從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員成長為一名國企領導,茍從東花費了12年的心血,而從一名國企董事長淪為階下囚,卻在一夜之間。

  一夜之間,茍從東失去了家庭幸福、人身自由、名譽尊嚴,而在未來的無數個日日夜夜里,等待茍從東的是高墻鐵窗生涯。然而,“富足是昂貴的,道歉是廉價的”。憶昔撫今,面對將來漫長的牢獄生活,他只有痛苦地思索,深深地懺悔。